案情介绍 2022年6月,我接受指派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的辩护人,受援人凌某系未成年人,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接受指派后,我拿着相关手续到检察院申请阅卷,在了解案情后便通过受援人母亲与受援人取得联系,听取受援人凌某对本案的供述和辩解。受援人凌某与我们通常对“贩毒分子”的刻板印象大相径庭,凌某是一名成绩优异的高中生,性格内向,不善言辞,比较自卑,平时在学校没有什么朋友,所以他经常在网络平台上吐露心声甚至发泄情绪。
某一天,一个网名为“老白”添加了凌某为好友,“老白”愿意倾听凌某讲述自己的故事,两人相谈甚欢,久而久之凌某便将“老白”当作自己的“真心朋友”。两人交谈时凌某曾谈及自己家庭条件差,父母给其的生活费较少。有一天,“老白”问凌某想不想赚点零花钱,出于对“真心朋友老白”的信任,凌某便答应了下来,随后“老白”便要求凌某提供收件地址称寄点东西给凌某,凌某将地址发送给他后几天便收到一个装有白色固体及许多空罐的箱子。收到快递后凌某便放在了家中。过了一段时间,“老白”向凌某发送了寄件信息要求凌某将白色固体和空罐寄出去,并承诺每单给凌某10元或20元的辛苦费。大约寄了7、8单后,“老白”告诉凌某自己也可以卖这个,过后又将一个买家推荐给凌某并让凌某加这个人的账号,后凌某与买家以450元的价格成交5瓶GHB液体和块状白色固体并寄至黄岩区,后被群众报案,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进行立案侦查,经鉴定上述GHB液体和块状白色固体中均被检出γ-羟基丁酸成分。凌某被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抓获并于同日被取保候审。另外经了解,凌某还曾贩卖GHB液体和块状白色固体至上海市嘉定区,上海市嘉定区案件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凌某因贩卖毒品一案被学校劝退,失去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机会。被学校劝退后,凌某去自己的人生失去信心,几度想要通过割手腕的方式了结生命,索性父母及时发现送至医院才挽回生命,此后凌某母亲带凌某至医院看心理医生,经诊断凌某患有重度抑郁症,需每日服药并定期进行心理治疗。凌某母亲多次打电话恳求我“一定要帮帮凌某,不然凌某的人生真的完了……”。随着案情梳理工作的逐步完成,我的眼底不断翻涌着酸涩,且心里裹夹着深深的遗憾。
为了使凌某能够重入校园,援助期间我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情,向检察官提交了受援人凌某患有重度抑郁症的病历资料及证明凌某成绩优异的奖状等材料,并提交《法律意见书》提出凌某系未成年人,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好等从轻减轻情节,请求检察院对受援人凌某从轻处罚并作出可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最终,承办检察官在综合考虑全案情节后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的量刑建议。
案件后续 该案一审阶段也由本人为凌某提供法律援助,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凌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律师提醒 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除了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较差以外,家庭教育的缺失也是重要因素。受援人凌某最终能获得缓刑正是基于检察院、法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柔性司法。法律无情亦有情,希望迷途的少年能珍惜机会,重入校园,通过努力学习来为社会做出贡献,弥补自己对社会的亏欠。
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雷博律师事务所 徐珍娜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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